棕油禁令严重影响大马声誉 分析员:引连锁效应


马来西亚棕榈油业不能失去欧盟市场,否则将无法弥补声誉损失,同时也将引起连锁效应。(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来西亚棕榈油业不能失去欧盟市场,否则将无法弥补声誉损失,同时也将引起连锁效应。

马来西亚是仅次于印尼的世界第二大棕榈油生产国。去年,欧盟市场是这两个国家的第二大棕榈油出口地。

根据大马棕油局(MPOB)数据,我国于2018年出口到欧盟的棕油总量达191万吨。

分析员告诉《The Edge》财经日报,欧盟委员会最近草拟法规,指棕榈油种植导致过度砍伐森林,因此生物燃料的使用应在2030年之前减少到零。

欧盟议会和成员国将在未来两个月内表决这项规定。

如果欧盟决定接受这项规定,马来西亚棕榈油行业将长期遭受巨大损失。

驻新加坡的棕油分析员沙迪亚瓦卡说:“马来西亚不能失去欧盟市场,不是因为收入方面的损失,而是声誉损害是无法弥补的。”

他指出,马来西亚和印尼也许可以轻易地找到替代欧盟的市场,但要在棕油业重建声誉是非常困难的事。

他披露,如果有关禁令影响到其他国家政策或相关棕榈油使用的其他领域,这将引起连锁效应。

因此,他呼吁政府积极地反对欧盟立场。

根据安联星展研究(Alliance DBS Research),有关禁令预计将减少马来西亚和印尼的棕榈油出口约650万吨,即占棕榈油总产量的9%。

另一方面,首相马哈迪曾指出,如果欧盟国家继续不公平及歧视我国棕油,政府可能停止向特定欧盟国家进口商品。

不过,分析员认为,在失去对欧盟市场的控制之前,大马政府必须迅速采取适当的应急计划。

他们指出,政府推出的B10生物柴油(运输业)及B7(工业)政策,并不足以完全抵消大马失去欧盟作为其主要市场所带来的影响。

“大马政府必须尽其所能来应对这一切。B10生物柴油政策也许可以缓解从欧盟进口棕榈油带来的短期影响,但这不是长远之计。”

另外,安联星展研究中心指出,印尼于去年9月实施强制使用20%的生物柴油混合物时,已经考虑进一步将国内生物柴油消费量调整至30甚至100%,以帮助吸收更多的棕榈原油(CPO)。

与印尼预计将消耗约13%库存的B20政策相比,大马的政策充其量只能吸收国家产量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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