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就撤销SRC国际案提上诉 总检察长:拖延案件审讯


透视大马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指出,前首相纳吉就撤销SRC国际案件控状提出上诉,只是在施展拖延伎俩,延误审讯的进行。(摄影:Nazir Sufari)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指出,前首相纳吉就撤销SRC国际案件控状提出上诉,只是在施展拖延伎俩,延误审讯的进行。

他今日在上诉庭说,吉隆坡高庭允许检控官撤回贪污的控状是合法及符合宪法的。

他认为,纳吉辩护律师团不应该展延原订于2月12日进行的审讯。

“双方皆同意有关眼见在高庭聆审。不再有任何争议。”

他今日在庭上针对纳吉的上诉,这么反驳。

“在此案的每个审讯阶段,上诉人都提出了各项有关展延审讯的问题。他们这次质疑检察官权力的上诉时没有根据的,我们要求这项上诉被驳回。”

他续说,负责SRC国际案件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有权将案件从下级法院转到高庭。

“一旦有关上诉驳回,案件将回到地庭聆讯。”

“在高庭原因法令前要求上诉人亲自出席地庭审讯是非常荒谬的。(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7(2)条文,另一方未经正式提出而采取权力行为)”

汤米托马斯认为,在刑事程序法典下,高庭法官有权将案件转到高庭聆讯,纳兹兰绝对有权利将案件转到高庭,尤其在他初步聆讯案件及经过案件管理后。

他补充,法官有权这么做,有关程序并非不合法,案件转移也没有抵触任何法令。

今天是纳吉针对SRC指控提出第4项上诉,也是最后一项。

今日也现身布城法庭的纳吉目前面对42项控状,主要与一马公司弊案有关,并由知名律师沙菲宜及哈文德吉星代表。

现年66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在地庭被控,面对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以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摄影:Nazir Sufari)

现年66岁的纳吉去年7月4日在地庭被控,面对3项SRC资金失信控状,以及一项滥权控状,涉嫌款项为4200万令吉。汤米托马斯随后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18A条文提出转移案件申请。

纳吉提出的上诉早前由高庭法官苏菲安审理,他在纳兹兰取代苏菲安后再次提出上诉。

在汤米托马斯提出申请后,纳兹兰随即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17(2)条文将案件从地庭转为由他亲自审理。

沙菲宜周五在上诉庭指出,纳吉在汤米托马斯申请案件转移一事并没有机会作出回应。

他说,辩方对汤米托马斯提出的申请感到惊讶,而边防也没有机会针对此事进行辩护。

他补充,法庭的原则是给予所有单位有聆审的机会。

对此,汤米托马斯回应说,辩方在纳兹兰另寻前早已提出的有关的上诉申请,这次的上诉申请只是为了“展延审讯”。

“法庭拥有所有论点和法律,才决定将案件转移,及部分案件转移可在不按照上诉人(纳吉)的意见下,移交给其他高等法院。”

“总检察长提出控状是按照宪法第145(A)及145(3A)条文。总检察长有绝对权力撤控。”

同时,汤米托马斯也说,检控官在刑事程序法典第418(A)条文下拥有绝对权力,不能有任何司法挑战。

“因此,提出控状或撤销都受到宪法保护。提控没有受到宪法挑战,因此此案也不存在司法问题。”

汤米托马斯续说,检控官所提出的案件转移都采取充分谨慎的措施。因此上诉人提出上诉不会再撤销与否带来任何司法影响。

纳吉也针对苏莱曼阿都拉委任为主控官提出上诉。

扎巴利亚择定于周四针对所有上诉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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