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律师拉蒂花质疑警方逮捕5名埃及穆斯林兄弟会恐怖分子后,将他们遣返原国的决定。
她质问警方为何有关被逮捕的恐怖分子并没有在大马被提控上庭。
“全国总警长弗兹声称他们资助了国外的恐怖分子,并抵触刑事法典第VIA章。从法律及执法的观点来看,这是非常难以理解的。”
“若相关的埃及人相信抵触有关法令,为什么他们没有在大马法庭被提控?”
“他们抵触的大马法律而不是埃及。”
拉蒂花也是捍卫自由律师团执行董事,她说,有关嫌犯的指控在没有证据支持下仍未获得证实。
她也强调,我国并未将穆斯林兄弟会定位为恐怖分子。
“总警长在没有给他们机会答辩下,对他们作出严厉的指控。”
“有关指控在没有证据下未获得证实,他们应该给予机会在庭上答辩。”
“我国还未将穆斯林兄弟会定为恐怖分子,也没有将其视为恐怖组织。”
“总警长只是依靠这一点支持将他们驱逐出境的决定是不能被接受的。穆斯林兄弟会在埃及是个为政治斗争的团体,他们也被埃及军政府所禁止。”
弗兹今日招开记者会透露,警方在巴生谷和砂拉越逮捕9名恐怖分子,其中包括几名来自埃及穆斯林兄弟会成员。
他指出,警方还逮捕了2名属于卡伊达基地组织(al-Qaeda)在北非的一个分支-突尼斯伊斯兰教法虔信者(Ansar al-Shariah)的成员。
弗兹续说,警方发现这些在国际上被追缉的恐怖分子,除了利用假证件入境我国避风头,还通过假结婚获取配偶签证,并开始在我国就业和做生意,以赚取金钱图谋“东山再起”。
“遭逮捕的恐怖分子背后的联络人,甚至在我国当起宗教老师和阿拉伯语老师,然后再通过他们所赚取的资金,为恐怖分子安排住宿、交通甚至工作机会,把我国当做一个起点,伺机在我国和第三国家发动恐怖袭击。”
他指出,落网者在国安法下被对付。
“由于这些外国恐怖分子威胁国家安全,他们已在本月5日被驱逐回他们各自的国家,同时也已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再入境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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