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将针对处理废置汽车拟定新标准作业程序,交通部表明,一旦获内阁通过,销毁废置汽车可在33天完成。
交通部长陆兆福宣布,房政部已经向该部汇报新标准作业程序,一旦在内阁获得通过,要销毁一辆废置的汽车,不用33天就能完成。
“房政部今天提呈给我们了,他们在4月送到内阁前会先进行修改,通过后会在6月交给地方政府国家理事会,预计今年7月会全面落实”。
陆兆福在交通委员会会议后指出,现在很多人和政府投诉废弃汽车的问题,而地方政府也没有标准作业程序,一般上要处理要花上一年才能进行销毁。
“新的作业程序由房政部制定,完成后要销毁一辆废弃汽车整个程序不会超过33天”。
去年交通部已经在国会通过修法,让陆路交通局有权去撤销汽车的注册。
此外,一旦落实这项新政策,地方政府会成立一个由市议员组成的充公资产销毁委员会,将会检视文件及向陆路交通局查询车主,完成程序后即决定销毁汽车。
陆兆福在记者会补充,一般在处理销毁汽车后,相关部门会扣除处理费用等,如果有剩下的钱,车主可以在2年的时间内索,过了期限钱就会成为政府资金。
他在记者会上也公布了一些数据,如2014年至2017年,国内8个地方政府,一共接获1万5019宗废置汽车投诉。
另外,现在地方政府在处理废置汽车也需要承担昂贵的费用,如购买拖车或是租借,发出通知车主的信件,以及登广告,梳邦再也市议会一年就需要承担将近4万令吉的登广告费用,
他透露,租用车库放置废弃车辆是一笔庞大费用,以八打灵再也市政厅会车库为例,一年租金高达56万4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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