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忠于国,内鬼无间道?


黄泉安

马哈迪领导的西蒙政府碰上无数道德风波,直插希盟政府的信誉牌匾。(档案照:透视大马)

年初七“人日“,首相马哈迪在布城首相署的常月集会上提醒公务员效忠国家,别再盲目效忠曾经破坏国家声誉的前朝领袖或前朝政党,反之,公务员应该转而效忠于当朝新政府。

他警告,公务员若是继续对那些破坏国家利益的前领袖或政党盲忠,他们自己将会成为受害者。不过,他在演讲中并没点名任何人。

马哈迪讲话的氛围,恰好碰上无数道德风波,直插希盟政府的信誉牌匾。

一、数内阁部长与州政府成员被嫌涉及学历资格造假的负面议论;二、总检察署提控纳吉涉贪案件因司法程序面对颠覆而进度受阻;三、总检察署第三律政司的秘密电邮信件被人泄漏,给人误解政府(执行权)政治干涉司法程序(司法权)的错像。

政党希盟新政府举步维艰,部分成员党发生内部斗争,现在又际逢公信力与道德尺寸的公众考验,相信老人也会有感而发。

在马来西亚,前朝曾经出现学术资历受疑的部长,当朝竟也发生类似猖狂,证明朝野政客原本无甚道德观可言,大家大可稍安毋躁,至终,这一轮文凭造假议题也会如往常一样,很快就不了了之,草草收场。此为公信力受考验的第一例。

汤米托马斯申请撤销检方证书的做法引起议论,最后成为上诉庭批准纳吉展延审讯的主因。(档案照:透视大马)

谈及公信力受考验的第二例,那也是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个人威严的考验。

至今,纳吉涉贪被提控法庭,罪状超逾30宗,所谓 “正义被推迟即是正义被否定”,国人的一般感受是越早了断越好,举国上下才不致分心而阻挠重振国家经济的凝聚力。

原本,吉隆坡高庭已排期2月12日开审纳吉涉及7项SRC国际公司案的4200万令吉失信控罪,但后因司法程序面对颠覆而进度受阻,开庭前夕竟被上诉庭三司一致批准被告的申请,将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案件延迟听审。

三司之首阿玛迪声明,上诉庭是基于辩方挑战法庭把案件转至高庭听审,SRC案暂时不会开审。他指出,倘若更高等级的法庭允准纳吉申请,SRC案却又开审,那么高庭听审就会沦为毫无意义。

阿玛迪除了认同纳吉首席代表律师沙菲宜的陈词,他也不认为纳吉律师团队是刻意采取缓兵之计来拖延审讯。

令人纳闷的是,检方从2018年8月10日就开始处理此项纳吉案件并已将之移交高庭审讯,焉何耗费6个月时间后才又临阵改变策略?原本,检方是于1月28日在吉隆坡高庭加控纳吉3项黑钱控状,过后却迟至今年2月7日(即2月12日开审日的前5天),向高庭申请撤销提控证书,同时要求法官纳兹兰做出释放纳吉不等于无罪的谕令。

当时,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解释,当中出现一些有关3项控状是否应该与之前7项控状联合审理的争论。他补充,检方申请释放不等于无罪的谕令后,这3项控状将在地庭重新提出。过后,纳吉果然又于2月8日在地庭被提控,而检方复又要求将上述3项罪案转交高庭审理。

针对这点,法律界社群开始非议总检察署及检方失策,导致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案件的审讯受展延。有网民在我的脸书责问,这是否显示总检察署庸才当道或工作怠懈?值得一提的是,曾担任马哈迪法律顾问的资深律师哈聂夫卡德里也公开批评检方策略,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检方另一个失策举动,是撤销转移有关SRC国际公司7项控罪到高庭审理的证书。法律界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典》,检方可以通过有关证书或法官判断力将案件从地庭移交高庭审理。虽然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另有见解而申请撤销检方证书,但此项以进退进的反复行动已引起争议,最后成为上诉庭批准纳吉展延审讯的主因。

可惜,总检察署至今仍未对纳吉首宗案件审讯被技术性延迟做任何解释。

蓝卡巴星说,若第三律政司哈纳菲(Mohamad Hanafiah Zakariah) 不了解总检察署应该独立操作,不受政府指示的立场,就必须撤除他的职位。(档案照:透视大马)

至于公信力受考验的第三例,显然更加暗流汹涌,那是网上流传疑似总检署第三律政司信件,题目为“与贪污案件相关的首相提醒”。截图显示,信中引述首相马哈迪去年12月19日的首相署会议中,要求总检察署按时尽速处理贪腐案。这封电邮被泄漏是离奇,信件内容更引发争议。

过后,总检署第三律政司哈纳菲挺身发文告表明,证实网上流传的信件的确是由他署名并发给副检察司的内部电邮,他对有关公函广传网络感到意外。

哈纳菲在文告中强调,总检察署是联邦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他必须履行职责,对属下众副检察司传达联邦政府的指令,务须依法处理涉及前朝政府的贪污案件(包括SRC国际公司汇款案、一马公司案等案),同时不得提出任何展延的申请。

他说,只要政府指令合法,而且不违反联邦宪法或任何法令,总检察署将会一直遵循政府的指令。他强调,此举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72B(4)条文规定,限定任何审讯必须在提控后的90天内执行。

归根究底,究竟是总检署第三律政司对民主意识的三权鼎立缺乏认同而严重失职,或是总检察署及全国副检察室司里面有内鬼,故意把内部电邮对外泄漏,制造纷争喝恐慌?

对此,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行动党)抨击哈纳菲无知不理解总检察署的独立意义,因此必须自动辞职或被撤职。他说,无论过去和现在,总检察署都应该必须不偏不倚,对政府的指示一概独立自主。

蓝卡巴点出,总检察署的基本原则,应是劝告政府行事,而不是本末颠倒去听取政府的指示,因为总检察长是独立的,必须根据证据起诉,绝对不应受到政府或其他方面的指示而行动。

当然,也有其他刑事律师认为第三律政司的内部电邮,不应被诠释为政治干预的手段。此外,也有律师对总检察署内部信件被泄漏表示担忧。有人反问:总检察署内部是否有“同路人”的存在?

看来,希盟政府机制的多事之秋,还会漫长,只有频频意外,难有凿凿答案。

*本文乃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透视大马》立场。

* 黄泉安是网络科技人,1997年开拓社区网络系统,2003年开始拓荒部落格平台,曾受邀赴美国、英国、荷兰、突尼西亚、印尼等地演讲,推广网络自由媒体。2008-2018连任两届国会议员,近年专研中南半岛边城经济与国防科技。 前世纪80年代毕业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文学士),90年代毕业于澳洲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国际管理企管硕士),现与友人经营网络保安及大数据事业,业务分布东盟中南半岛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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