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个需要思考的情况:
如果你是一名雇主,你会不会延长那些表现平平的高级执行人员的退休年龄?
如果你要公司转型,要将贪污文化丶黑暗交易和表现不佳的问题根除,你会不会放心的将重要的改革工作交给那些已身在残破系统中的人来执行?
如果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不”,那么马哈迪政府为何应该对将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兰尊及其他资深法官退休年龄从66岁延长至70岁的建议给予任何考虑呢?
一个致力于消除过去罪恶的政府,只能通过消除过去的每一个遗迹来实现这一目标。任何只做一半的措施和过于宽宏大量,将无助于重塑马来西亚。
可以肯定的是,
该计划的推动者点出,国内的4名大法官将陆续在未来几个月或一年内离职,这将造成经验和连续性的缺口。
无论如何,很明显的是大马律师公会、资深政治领袖,例如林吉祥、安华、林冠英与莫哈末沙布、法律专家及无数的诉讼当事人,多年来都一直申诉司法的黑暗。
我国曾经传出有数名律师和一些法官之间存在贪污和邪恶联盟的指控; 也有报道指有高阶法官在重要案件中受到干预司法,而人们也认为司法宫并没有无畏无惧的在伸张正义。
这些都不是新的指控,但多年来这些问题就像治不好的皮疹一样困扰着这个机构。在2007年的皇家调查委员会听取了林甘如何与前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兹协商司法任命。
皇委会做出了一连串的建议来整肃司法机构,阿都拉政府誓言会对犯错者采取刑事行动,但最终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在去年8月,上诉庭法官哈密苏丹阿布峇卡揭露,他在上诉三司会审印裔妇女英迪拉争子一案中,就因为对伊斯兰法庭有权审理改教案的判决中,单方面持有异议,而受到一名大法官的训斥。
在这起案件中,以上诉庭法官巴里亚尤索夫为首的三司,以2比1裁定,民事法庭无权审理改教案,改教案属於伊斯兰法庭的权限,而推翻了怡保高庭宣判英迪拉前夫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无效的裁决。哈密就是唯一持反对意见的法官。
哈密说,自从遭训斥事件后,他没有再被指派审理与宪法及公共利益相关的案件。
在面对这项严重指控时,法庭所给出的最佳回答就是:“涉及这起事件的大法官已经退休。”
这样的回答与指马来西亚司法机构在前首席大法官劳勿斯及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在去年7月31日辞职后已逐渐好转的说词同样危险。
在纳吉掌政时代,劳勿斯与祖基菲里的任期获延长引起争议,而法律意见都表明这种延长在宪法上存在缺陷。
这起事件是马来西亚司法机构的另一个低点。 想象一下,连法官不遵守法治和他们宣誓要保护的神圣宪法。
但是很明显,劳勿斯与祖基菲里并不是唯一犯错的人。
有许多人允许宪法因他们的行为而受到侵犯,或者不愿意挺身而出维护正义。在这份可耻的名单中包括前首相纳吉及他的内阁部长与政府官员。他们通过高阶法官的支持或疏忽来逃避这种违法行为。
现在有一场争取将他们的退休年龄从66岁延长到70岁的运动,难道他们能够突然成为司法改革的指路明灯吗?
这就像在说应该让纳吉再当几年首相,以让他完成自己的议程一样。
这是完全不合情理的。
马来西亚人投巫统和国阵反对票,就是因为他们相信只有彻底斩断过去,才能清除马来西亚改变和改革道路上的阻碍。
如果要拯救司法机构,那些就必须彻底的斩断过去。延长那些已是旧系统一部分的法官的退休年龄,不能够成为改革议程的一部分。
JAHABAR SADIQ
《透视大马》总编辑兼首席执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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