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与贩卖葛冬叶属违法 旺姐:须获卫生部批准


邱玉珊

副首相旺阿兹莎透露,政府禁止任何人种植葛冬叶,是希望透过此举避免民众滥用有关毒品。(摄影:Nazir Sufar)

副首相旺阿兹莎透露,政府拟修正1952年毒药法令,以禁止任何人种植葛冬叶,所有种植葛冬叶必须获得卫生部批准。

她是今日主持内阁反毒委员会议会后在记者会上指出,过去我国法律禁止国民收割和售卖葛冬叶,但种植葛冬叶是可允许唯如今委员会议决,将未获批准下种植葛冬叶也列为犯罪行为。

“凡是种植和贩卖葛冬叶属违法。”

她说,葛冬叶含有的帽柱木碱(mitragynine)成分,早已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0条文中,列为精神药物管制,相关药物的进口或出口虽受管制,但葛冬叶的种植活动仍未被列为非法。

“政府希望透过此举,避免民众滥用有关毒品。”

她举例迷幻产品包含精神类药物和强力胶等,而强力胶并没有被归类为违禁品,任何人可自行调配成为迷幻物品。

卫生部长祖基菲里阿末说,卫生部建议草拟法案,包括考虑刑罚、教育、未来抑制方案等各种相关层面。

另一方面,旺阿兹莎说,政府将废除1983年吸毒法令(治疗及康复)以及1969年犯罪登记与不受欢迎者登记第8条文及第9条文,以让自愿戒毒者可以从犯罪名单移除,可以获得就业机会。

她说,政府希望重新改过的人可以获得社会接受,找到工作。

她指出,政府曾为聘请前吸毒囚犯的雇主提供奖掖,如今委员会建议扩大奖掖。

“我们将毒品活动归类为两种情况,第一是贩毒,这是严重行为不能宽恕,会破坏回家。但是政府希望给予机会给吸毒者改过自新。”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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