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政府推动废除死刑法案势在必行,也激起异议者的强烈反弹,前全国总警长拉欣诺矢言将反对到底,强调政府必须尊重民意,别仓促通过具争议的废死法案!
他建议,废死兹事体大,政府有必要在执行前,先举办公投,收集全民意见,详细研究其中利弊。
拉欣诺也认为,杀人者必须偿命,政府也应顾及命案死者家属的感受。
“东方人的价值观强调珍惜生命,不能一味从西方人的角度看待问题,毕竟国情不同。”
他是于今午,在吉隆坡苏丹苏莱曼俱乐部召开记者会,发表本身坚决反对废除死刑的立场,呼吁政府收回成名,重长计议。
今日陪同拉欣诺出席记者会的还包括3名律师,他们皆是以各人身份出席,表达反对废死的立场,分别是邓惟浰、阿德南瑟曼以及费都拉曼。
吁政府勿受NGO压力下废死
拉欣诺在记者会上,直接点名4个支持废除死刑的人权组织,即大马律师公会、捍卫自由律师团、国际特赦组织及大马人权委员会,在推动废死和强调死刑犯人权之余,却没有考虑到受害者家属的感受与权益。
“我呼吁政府,别仓促接纳那些与我国法律原则相违外国政策,更不要被那些没将国家及人民放在心上的非政府组织所误导及施压,以致匆忙废死!”
他遗憾,我国社会在死刑存废议题上缺乏平衡观点,人们高呼废死,却忽略了受害者家属的失望与悲伤。
“这是失衡的!支持废死者若感受到失去至亲的切肤之痛,恐怕就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身兼律师议员引利益冲突
拉欣诺也在其文告中透露,那些推动废除死刑的国会议员中,有些仍在执行刑事律师的副业,这就产生了利益冲突问题。
他呼吁,应揭发这其中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仍执行律师职务的议员甚至部长,反贪污委员会有责任介入了解。
“这些人不应该左右国会的决定,因为他们可能偏袒那些犯罪的当事人,而忽略了广大民众的利益。”
虽然希盟政府强调人权,惟拉欣诺屡屡以“多数人利益”这个论点,强调人权不能超越社会主流意见,因为民主制下的精神正是“少数服从多数”。
“说到人权,我们必须先照顾的是受害者与大众的人权!无辜百姓仰赖严刑峻法来保护他们。社会大众的人权必须列为优先。”
费都拉曼则从国际人权的观点,来强调人权应“平衡均等”才能彰显其真谛。
“人权意味着任何一方都有相同的生存权力,不只是犯罪者,更是受害者的权力,倘若今日杀了人却不需负责,那受害者生存的权力何在?”
审讯严谨不忧误判
询及误判情况,阿德南瑟曼认为,我国的司法体制在审讯方面相当谨慎,不存在“误判无辜者”的问题。
“在法官判刑前,都需要先经历一轮又一轮严谨的审讯过程,确保被告在无法挑起合理疑点下才下判,哪怕是存在一丁点的疑虑,法官都不会轻易做出死刑裁决。”
他更断言,一旦废除死刑,我国的买凶杀人案必定大增,因为届时杀人已不需偿命,必然有更多亡命之徒趋之若鹜。
邓惟浰从经济效益的观点分析,指政府若通过废死,将原本的死刑犯改为30年监禁惩罚,就必需在30年内花费5亿7500万令吉,来喂饱国内共1281名原死刑犯,这还未加上其他的医疗等相关费用。
“别说这笔可观的资金,原本可用在更有需要的教育与社会发展上,我国的执法部门长期以来都面对薪金微薄且严缺人力物资的窘境,为何政府宁愿将这笔钱用来喂养囚犯,而不将它用在提升执法部队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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