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过去多年严打卖假药略有成效,但是药剂行业目前面对网络卖家出售仿冒药的冲击,更为束手无策的是,因为网络平台未能够给予合作,情况更难解决。
根据大马药剂协会去年展开的民调,只有3家会员公司面对实体店内内出现仿冒药的情况,而业者普遍认为这显示了我国在打击假药的政策能够生效。
然而,在网上管控方面,目前的执法行动仍有所欠缺,而且业者也投诉指网购平台没有给予帮助,导致要打击在网上出售仿冒品产品,却是有心无力。
大马药剂协会执行董事尤劲发就提出,
“假药市场也与需求有关,而且目前情况也没有那么严重。但是我们更担心的是网上出售的药物。”
他接受《透视大马》访问时也提出,目前卫生部正在设法严打网上售卖药物的行为,并且落实更为严苛的惩罚,也搜索各个网站鉴定违规的业者。
他说,根据现有法令,只有正规的药剂行和药剂师可以出售药品,即使是在网上也是需要依循同一个法令。
根据大马1952年药物法令第18条文,只有注册批发业者、注册药剂师所管理的零售店面可以出售药物。
同一条文内也提到,若是相关药品是由注册的医生、牙医、兽医开方配药的部分、出售给外国的购买者,或是用作医学教育、研究、分析用途,也可以出售。
尽管这些药物可以出售,也须直接经过药剂师的看管。
该条文中也清楚阐明,这一切还需要参考个别销售业者所持有的执照内容。
尤劲发说,在相关条文要求下,也只有注册药剂师和公司可以在网上售卖药物,其他没有执照之人并不能如此做。

根据药品法令,被控者一旦罪成可以被罚款3000令吉、或是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此外,一旦被控且让法庭认定是故意默许、应受谴责的疏忽,而导致其他人健康及生命受到影响,则可最高罚款5000令吉、入狱2年,或是两者兼施。
“病人需要很谨慎,因为你不会知道这些药物是来自哪里?”
“病人必须要取得注册的药物,他们也要问问自己,这些网上购得的药品是否经过注册。因为很多时候这个也会成谜。”

谈到电子商务平台上出售的药物对于国内药剂业者的影响,尤劲发指大马药剂协会本身还没有针对此事进行一项调查。
“但是当我们的会员发现自己的商品被别人放上网时,他们都会通知执法单位,我们必须要严正看待。”
“执法单位也曾经透露,很多人都够轻易买到未曾注册过的药物。”
尽管尤劲发认为情况并不明朗,但是一名药剂业者却感叹,网上出售药物的业者难以被一网打尽,而主要原因是在于网购平台本身不愿意禁止这些药物在平台上出售。
这名来自跨国品牌药剂公司的负责人告诉《透视大马》,他们曾经发现自己的药物被其他未注册的电商业者放上网购平台,而且跟这些平台的公司进行协商,但对方只是要求他们直接针对这些电商业者展开法律行动。
“但是这样的网店,关了一家,可能再开十家,根本不能够一网打尽。”
业者也投诉说,这类网上出售药物的电商大多不是想象中的“普通人”,更多是一些组织性的集团,因此单单打击其中一个电商,根本就不能够阻止他们重启炉灶。
“根据卫生部过去曾经公布的数据也显示,其实市场上的假药业者规模庞大,甚至可以和正规的药剂业者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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