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吉兰丹苏丹莫哈末五世于去年12月6日宣布退位,统治者理事会将从一众统治者当中选出第16任国家元首。
根据联邦宪法规定,统治者有权遴选当中的任何一人接任任期5年的国家元首。
联邦宪法第38(6)条文:
“统治者会议成员可以在商讨下列职能时自行决定,包括国家元首之选举或罢免、或副国家元首之选举。”
联邦宪法也阐明,国家元首任期为五年,但可在任何时间致函统治者理事会呈辞。国家元首也可以被理事会罢免。
根据掌玺大臣办事处,选举新国家元首的事宜将在职位悬空后不超过四个星内进行。掌璧大臣将会咨询每一位统治者被选为家元首或副国家元首的意愿。只有9个马来州属的统治者有资格任职及投票。
按照惯例,资历最深的统治者将当选。不过,在所有9位统治者轮制完后,这条例不再实用。统治者理事会目前按照9州统治者的资格选出新国家元首。
统治者若未成年或不愿被选将被排除在名单外。若理事会通过秘密投票,决定有关统治者由于精神或身体上的虚弱或任何其他原因而无法执行国家元首职务,有关统治者也不获选举资格。
掌玺大臣网页指出,在同意选举日期后,所有9位苏丹将与掌玺大臣和统治者理事会助理秘书进行会议。
每一位统治者将获得一张未编号的空白纸和墨水,针对按照轮流制下最具资历的人选,是否适合成为国家元首的问题做出回应。候选人适合与否,每一位统治者都必须投票。
选票投入一个箱子后,由最年轻且没有资格获选元首的统治者及掌璧大臣一起计算。计票完毕后,选票即被烧毁。
一位候选人至少获得5票才有资格获选为国家元首。若无法获得所需票数,选举程序将针对轮流制的第二人选进行重新投票。
一旦选出国家元首后,同样的投票程序选出副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陛下辞去元首的职务,震惊全民。
国家皇宫总管旺阿末周日宣布,陛下已致函统治者理事会秘书,向统治者们正式通知此事。
他发文告说:“国家皇宫遵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谕旨,谨此通知,陛下已于1月6日,按照联邦宪法第32(3)条文,辞去第15任国家元首职务。”
与此同时,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将议决第16任国家元首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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