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美国司法部撤回充公超级游艇“平静号”的申请,大马政府律师宣称,这艘游艇已归大马所有,其原主大马籍富豪刘特佐已失去索回的法律地位。
在“平静号”拥有权官司中代表大马政府的律师团,于今日发出文告指,既然美国司法部已撤回充公申请,那“平静号”的拥有权已不再是疑问,归于大马所有。
文告说明,美国司法部已经于去年12月19日至21日,入禀加利福尼亚中区法庭,确认撤回有关充公申请,并且对外做出公布。
律师团还说,虽然平静(开曼)公司曾上庭申请,要求索回原本属于该公司的“平静号”,但目前这项申请已经被驳回。
2017年6月15日,美国司法部是基于刘特佐以盗取自“一马发展公司”的公款购买“平静号”,而提出充公申请,引起平静(开曼)公司于同年10月入禀法庭,要求索回游艇。
“随着大马于去年5月更换政权,一马公司主张‘平静号’归他们所有,这与美国司法部在充公申请中提出的说明相符。随后‘平静号’被扣押并交由大马海事法庭掌管。”
“在整个过程中,刘特佐并未入禀法庭要求索回‘平静号’,也没有在大马法庭审讯期间,挑战一马公司的拥有权。”
律师团也说,直至去年12月21日,美国司法部要求撤回充公申请后,该部、平静(开曼)公司还有刘特佐,都没有再上庭要求索回“平静号”。
“大马海事法庭于去年10月19日宣布,‘平静号’由一马公司所拥有的言论,并未受到挑战。因此目前毫无疑问地,任何方面都已不具备再争取‘平静号’的权力,包括原主刘特佐。”
刘特佐也曾发文告,不满大马政府扣押“平静号”后,把游艇停靠在“环境危险”的巴生港口,导致该游艇无法成功出售。
大马政府向竞标者开出的底价(reserve price)为1亿3000万美元(逾5亿4300万令吉),然而竞标者出价都未超过底价,而遭海事法庭拒绝。
【延伸阅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