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已公布了对商人刘特佐和其他4人的缺庭控状内容,并揭露他们涉嫌骗取政府11亿7000万美元(42亿令吉)。
根据全国总警长莫哈末弗兹透露,有关指控是由商业犯罪调查部门于12月2日完成的调查结果,并提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
除了刘特佐,其他人包括前一马发展公司业务发展总监唐敬志(Casey Tang)、国家投资公司前总顾问卢爱璇(Jasmine Loo)、前任财务总监倪崇兴(Terrence Geh)以及陈金龙(Eric Tan)。
莫哈末弗兹说:“
刘特佐个人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AMLATFA)下已经被控5项罪名,当中他将1.03亿美元转给Good Star有限公司,而他在2009年和2011年期间是该公司的受益人。
他与陈金龙在抵触相同的法令下联合被控,他们利用一马发展公司的前身,即登嘉楼投资管理发行局发出中期债券,有关的交易额达1亿2600万美元。
唐敬志因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转7亿美元予Good Star公司,以及违反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在2009年和2010年,和通过现已解散的BSI银行转移670万美元给Transnation Ltd (Seychelles) 和Totality有限公司。
卢爱璇则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而面对2项控状,她在2012年和2014年期间,通过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收取600万美元。
倪崇兴则面对1项失信控状,他在2011年转了1亿2500万美元给Good Star公司。
莫哈末弗兹周二证实
他补充,警方将寻求国际刑警和相关司法单位的协助,以便扣留有关人士。
“若他们决定留在其他国家,那么大马警察将透过总检察署,申请将他们引渡回大马,并受到审讯。”
瑞意银行(BSI Bank)和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被指在有关的金融诈骗罪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刘特佐与父亲刘福平于今年8月,涉嫌洗黑钱活动,在缺庭的情况下,面对8项洗黑钱指控。
刘特佐周二拒绝有关新的控状和逮捕令,并指大马政府对他的指控带有政治动机。
前首相纳吉和财政部前秘书长依尔旺也因为一马发展公司丑闻而被控上庭。
一马发展公司腐败和洗钱丑闻正在几个国家的司法管辖内进行,据报道,大马和美国司法部与银行监管机构正在升级他们的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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