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将婚内强奸列刑事罪 哈尼巴:很难找到证据


陈水源

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说,希盟政府无意修改法律,将婚内强奸(marital rape)列为一项刑事罪行。(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副部长哈尼巴说,希盟政府无意修改法律,将婚内强奸(marital rape)列为一项刑事罪行。

他说,在现实中很难找到婚内强奸的证椐,而且被控强奸妻子的丈夫有很高的机率会被无罪释放。 

他指出,国会也曾在2016年7月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来研究将婚内强奸列为刑事罪行的课题,但委员会最终不同意这么做。

“政府不能将婚内强奸列为刑事罪。它很难在法庭上证明。如果你将婚内强奸事件带上法庭,被告可以轻易的获判无罪释放,因为强奸案件都需要佐证。如果被定罪的机率低,那么立下这样的法律有什么用?”

哈尼巴是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八打灵再也区国会议员玛丽亚陈的提问时,发表上述谈话。

他也指出,截至目前为止,大马只有一起婚内强奸的法庭案件,而涉案的双方是一对外国夫妻。

“受害者后来向警方撤销了投报,而她的丈夫也获无罪释放。”

此外,玛丽亚陈也询问政府是否有计划重新检讨刑事法典第375条文,因为这项法律条文让被指强奸妻子的丈夫享有免控权。

她也指出,现有的法律对被丈夫性侵的女性受害者不公平,并没有对这些性侵妻子的丈夫施以惩罚。

对此,哈尼巴重申,政府对于婚内强奸课题没有做出任何新的决定。

但是他指出,如果丈夫因性交而致伤妻子是一项刑事罪,并可以在刑事法典第375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不超过5年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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