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代表律师莫哈末沙菲宜表明,被控6项失信罪的前首相纳吉及财政部前秘书长莫哈末依尔旺,所做的都符合国家义务。
他坚持,面对6项控状的当事人没有拿过分文。
两人面对6项共66亿3606万5000令吉政府资金失信控状。
他指出,这是防止违约以免对马来西亚经济造成灾难性的伤害。
“第三至第六的控状非常有意思,他们与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付款有关。”
“要重申的是,有些资金因为优先处理而作出分配,甚至以分阶段形式紧急处理。”
沙菲益坚持,当中不存在不诚实的成份,且律师团在阅读这些指控后都轻松下来,并指会持续捍卫。
“我的当事人认为这些控状都是恶劣的,他会继续面控。”
纳吉与依尔旺面对的6项控状
首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6年12月21日在布城财政部,分别身为财政部长和财政部秘书长,受托管理一笔12亿令吉政府资金,但是失信这笔款项。
在第2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刑事失信受托管的6亿5500万令吉。
在第3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8月3日在布城财政部,刑事失信2亿2000万令吉,这笔款项是用于吉隆坡国际机场公司的管理拨款。
在第4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8月10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13亿令吉,这笔款项是政府津贴和现金援助款项。
在第5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23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19亿5000万人民币(约12亿6106万5000令吉)。
在第6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12月18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20亿令吉政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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