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纳吉和61岁的依尔旺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地庭法官阿兹曼否认有罪。
首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6年12月21日在布城财政部,虽然分别身为财政部长和财政部秘书长,受托管理一笔12亿令吉政府资金,但是失信这笔款项。
在第2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刑事失信受托管的6亿5500万令吉。
在第3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8月3日在布城财政部,刑事失信2亿2000万令吉,这笔款项是用于吉隆坡国际机场公司的管理拨款。
在第4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8月10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13亿令吉,这笔款项是政府津贴和现金援助款项。
在第5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23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19亿5000万人民币(约12亿6106万5000令吉)。
在第6项控状下,纳吉和依尔旺被控于2017年12月18日在布城财政部,失信20亿令吉政府资金。
他们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20年监禁和鞭笞,以及可被罚款。
联邦法院前法官哥巴斯里南受委为高级副检察司领导主控团,纳吉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沙菲宜,依尔旺的代表律师是古马拉德兰和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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