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祖基菲里阿末宣布,即日起将合法购买酒精饮品的年龄提高至21岁。
他指出,政府将从现有的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条文作出修正,即把合法购买酒精饮品的年龄从18岁提高至21岁。因此,在新法令下,21岁以下的人士将禁止购买酒精饮品。
与此同时,所有的酒精饮品必须张贴“喝酒有害健康”的标签。
“商家也必须将酒精饮品与其他饮品分开摆卖,不能放在同一个柜子。”
祖基菲里阿末是在国会走廊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发表谈话。
在1983年食品法令第361条文清楚阐明禁止商家售卖酒精饮品予18岁以下的青少年,否则商家一旦罪成将面对5千令吉罚款或2年监禁的刑罚。不过政府已经在这项条文作出修正,并拟定386A条文,阐明混合酒标准条例,要求经营者必须遵循有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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