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刑修正案呈国会 30年监禁取代死刑


透视大马

刘伟强透露,遭判决死刑的囚犯,将换为30年牢狱。(档案照:透视大马)

政府即将在周一(15日)复会的国会提呈修改法令以废除死刑,首相署部长刘伟强透露,遭判决死刑的囚犯,将换为30年牢狱。

刘伟强掌管法律事务,他说,牴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定罪者必须被判处死刑外,另有17项刑事犯罪,一经定罪也可判处死刑,包括向国家元首宣战、涉及恐怖主义、谋杀、绑架致死、使用枪械、强奸致死和强奸儿童致死等。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刘伟强指出,根据监狱局记录显示,截至10月11日,共有932人牴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而被判处死刑。

不过,他说,从2014年至今,就暂缓向死囚执行刑罚。

“10月10日,我已宣布牴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罪犯,因此暂缓执行刑罚。在获得内阁同意后,修正案将提呈国会寻求通过。”

他今日原定出席在山打根举办的一项活动,不过他并未出席,讲稿由其政治秘书马丁代读。

他说,根据联邦宪法第42条款,特赦局有权授于赦免和缓刑,同时,特赦局有权释放暂缓执法逾20年的囚犯。

截至目前,牴触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的罪犯人数,达1267人。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