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交易和未申报收入 罗斯玛否认有罪


透视大马

罗斯玛从抵达法庭到在庭内面孔都显得很冷静,并未曾显露惧色。(摄影:Najjua Zulkefli)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被控17项非法交易与无申报收益的罪名,然而她否认有罪。

罗斯玛被控在4年前从艾芬银行提款,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丶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她共被控12项非法交易罪名及5项无申报收益的罪名。

这些罪名涉及的款项为700万令吉,而资金来源相信是来自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

罗斯玛被指通过本身在艾芬银行的户头,在2013年收受100万令吉,而且在2014年收受60万令吉,在这8项总值160万令吉的交易中涉嫌洗黑钱行为。

她也被指在2015年通过127项交易,让385万3000令吉流入本身的户头,而2016年则是取得51万令吉,而今年3月也获得3万令吉。

罗斯玛也被指在获得这些钱财后,在2013年至2017年并没有申报个人所得。

这包括在2014年没有申报50万令吉,2015年没申报224万令吉,2016年没有申报385万3000令吉,2017年则没有申报51万令吉,而2018年则没有申报3万令吉。

根据2001年反洗黑钱丶反恐融资和不法活动收入法令(AMLATFPUAA)第4(1)条文,一旦被判处罪成,罗斯玛将面临超过500万令吉或以上的罚款,监禁5至15年。

在22分钟的面控过程中,罗斯玛显得冷静和沉稳。

罗斯玛的辩护律师是古马拉英兰及吉丹兰文森,而此案的主控官则是特别委任的资深律师哥巴斯里兰、副检察司阿克兰及其他四人。

哥巴斯里兰要求法官设定罗斯玛的保释金为1000万令吉,并且要求罗斯玛不能够接触此案的证人,也要求她上交两本护照。

罗斯玛昨日被反贪会传召录取口供,并且在中午就被扣留,今日被带上吉隆坡法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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