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不能录下警方公开行动? 林立迎促总检察长解释


透视大马

林立迎质问,警方逮捕录下警方公开突击搜查行动的公众的理由。(档案照:透视大马)

甲洞国会议员林立迎质问,警方逮捕录下警方公开突击搜查行动的公众的理由,并指有关摄录行为不能被视为“干扰”警方的行动。

他还敦促总检察长解释,为何警方在公开场合展开执法行动时,不能录下其行动。

林立迎是针对警方日前取缔槟城乔治市一场硬核音乐会的行动时,也逮捕在现场摄录警方行动的3名公众一事,如是指出。

“槟城警方突击搜查了在乔治市一家咖啡馆和娱乐中心举行的音乐表演。”

“在突击行动中,除了逮捕咖啡馆的经营者外,警方还逮捕了另外3人,因为他们被发现在警方在突击时,录下了当时的情况。”

上周六,乔治市某唱片行举办硬核音乐会,因表演场地无申请娱乐执照,遭槟州警方取缔,负责人也遭逮捕并被问话逾12小时。

根据《当今大马》报道,多名本地音乐人及音乐爱好者上传到社媒的照片,约有数十人到场观看这场表演。

林立迎也将逮捕描述为压迫性,并补充说,这样的“干涉”在法律上是主观的。

“当局开展的行动公开进行不是更好吗?像这样的事情应该在履行职责透明的基础上向公众展示。”

“因此总检察长必须解释,为什么这些人只是为了录下所发生的情况而被捕?”

他说,如果不允许录影,为什么警察不配备随身摄录机?

“最好警察在执法时佩戴随身摄录机,警方原定于在2021年够没有关配备,现在已2023年了,什么时候要落实?”

“这是一个需要强调的重要问题,因为新政府将优先改革警察部队。”

《透视大马》正寻求武吉阿曼警察总部的回应。

据报道,去年12月,政府已批准拨出3000万令吉,用于采购执法人员使用的执法记录仪。

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申指出,采购程序正在进行中。

“我希望采购可以加快,因为它(随身摄录机)现在是必需品。我已指示部门秘书长跟进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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