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触非穆权利禁售烈酒违宪 五大宗教谘理会促加以管制


吉隆坡市政局也在早前宣布,从2021年10月起,禁止区内所有杂货店、便利店和中药店售酒。(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MCCBCHST)认为,政府与其禁止商家售卖酒,不如加以管制。

目前,联邦直辖区部禁止杂货店、便利店和中药店售酒,对此,该组织希望政府效仿其他国家,管制与设下售卖酒的规定,而非禁止售卖。

今年7月,联邦直辖区部长安努亚慕沙在国会书面回答上指出,吉隆坡市政局正研究其他国家包括新加坡的售卖酒类模式,如禁止在晚上10时30分至早上7时售卖酒。

该理事会今日在文告指出:“商家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受到严重打击,如今政府再禁止他们售酒,将是雪上加霜。”

吉隆坡市政局也在早前宣布,从2021年10月起,禁止区内所有杂货店、便利店和中药店售酒。

该理事会强调,禁售酒令有违宪法。

“根据宪法第11条款,人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如今市政局宣布2021年10日1日起,落实相关禁酒令。”

联邦宪法第11条款,宗教信仰自由权,不会在宪法第150(6A)条款紧急状态中受到影响。

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也说:“尽管这几千家业者都是守法的纳税人,但他们也反映,有关当局禁售酒的指令,已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也让他们成了受害者。 ”

“一些非穆斯林,包括沙巴与砂拉越人都在一些文化与宗教仪式上饮酒。”

不过,该组织指出,他们支持政府禁止酒后驾车、将酒类销售限制在18岁以上、限制售卖酒类时间或其他合理条件。

马来西亚五大宗教咨询理事会包括大马基督教联合会(CFM)主席廖炳坚、钖克庙理事会代表山达加吉、兴都教代表山甘、马来西亚道教总会会长陈和章和马来西亚佛教总会胜勤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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