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与19日列公假 雇主可选择补假或补薪


沙拉瓦南说,雇主必需知会员工是否选择在11月18和19日当天休公假,或是留待其他日期申请补假。(档案照:透视大马)

人力资源部看守部长沙拉瓦南呼吁私人界雇主,考虑在本周五和周六休公假,或提供带薪补假。

他今日发文告说,此举符合联邦政府为鼓励人民在第15届全国大选踊跃投票,而宣布这两天为公假的用意。

他指出,上述公假已在1951年假期法令第8条文下宣布,也就是援引1955年雇佣法令第60(D)(1)(b)条文赋予私人界员工公假。

“根据这项条文,雇主可在其他任何一天,提供带薪补假予员工。”

沙拉瓦南说,雇主必需知会员工是否选择在11月18和19日当天休公假,或是留待其他日期申请补假。

他补充,如果没有补假,在上述日期工作的员工可享有公假的薪金。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