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苦痛母亲孩子重拾笑颜”  13议员愿助首相一臂之力


大马公民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他们于外国出生的孩子理应获得公民权。(档案照:透视大马)

13名朝野国会议员今日送给大马女性,和她们国外出生的孩子一份“马来西亚日礼物”。

高庭日前的标杆裁决,允许大马女性公民与外籍配偶所生的孩子,可自动获得大马国籍。

13人联署发表文告说:“我们作为大马国会议员,吁请首相依斯迈沙比里能对他‘大马一家’的精神坐言起行,马上指示总检察长对上诉裁决撤回上诉。”

“不仅如此,首相还得确保内政部尊重和执行上述高庭的裁决。”

刚过的9月9日,吉隆坡高庭法官阿达尔在他作出判决时提及,“父亲”在联邦宪法第二附表中的“父亲”一词,必须等同于“母亲”的意思。

他们指出,这对大马司法制度而言,是迈开重要的一步,理应获得各界的支持。显而易见的是,之前宪法的诠释已间接对女性构成歧视。

“大马公民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他们于外国出生的孩子理应获得公民权。”

13名议员认为,如果联邦宪法有修正的必要,他们绝对准备全力支持,助首相一臂之力,让正经历苦痛的妈妈和孩子们,重拾笑颜。

联署发表文告的国会议员名单:

  1. 边佳兰国会议员阿莎丽娜(巫统)
  2. 峇丹鲁巴国会议员罗哈妮(砂拉越政党联盟)
  3. 保佛国会议员阿兹莎 (土团党)
  4. 甘马挽国会议员仄阿里亚斯(伊斯兰党)
  5. 埔莱国会议员沙拉胡丁(诚信党)
  6.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大马民主联合阵线)
  7. 古邦巴素国会议员阿米鲁丁(斗士党)
  8. 关丹国会议员符芝雅(公正党)
  9. 古打毛律国会议员依斯纳莱莎(沙民兴党)
  10. 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行动党)
  11. 泗岩沫国会议员杨巧双(行动党)
  12. 斗亚兰国会议员马迪乌斯登敖(沙民统党)
  13. 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行动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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