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议会届满暂不解散 议长:紧急条例下运作至811


砂州议会不会解散,任期会延长至8月1日。(档案照:透视大马)

砂拉越州议长阿玛莫哈末阿斯菲亚说,任期原于今日届满的砂拉越州议会,会在紧急条例下继续如常运作,直至8月11日。

他阐明,当届州议会的任期从首次会议日期算起,在今天已满5年,而根据州宪法,州议会须在5年任期届满后解散,不过,正值我国落实2012年紧急条例(基本权力),上述州宪法条文无法生效。

“今天是第18届砂拉越州议会任期的最后一天,按照砂拉越宪法第21(3)条文,州议会理应在明天解散。”

“然而(由于实施紧急状态)州议会、82名州议员和州内阁会继续在紧急法令下履职。”

莫哈末阿斯菲亚说,他也已通知选举委员会主席,表明砂州议会不会解散,任期会延长至8月1日。

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于5月25日劝告砂拉越政府,当砂州议会任期于6月6日届满后,可根据2021年紧急条例(基本权力)所赋权力,在1月11日至8月1日期间生效的紧急状态下,砂政府可以如常运作。

较后,选举委员会秘书依克马鲁丁指出,基于国家元首在1月11日颁布紧急状态及根据2021年紧急条例(基本权力)第13条阐明,虽然砂议会在今日届满,但砂选举将展期。

他在文告说,选委会是在今日接获砂议长发出砂议会届满的正式通知,砂选举将在国家元首与砂州首长商讨后认为合适的日期举行。

他提到,尽管如此,根据第15条阐明,召开、休会及解散砂议会权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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