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驳撤太阳能舞弊案申请  罗斯玛需出庭自辩


69岁的罗斯玛还希望,如果法庭判定审判有误,则撤销她所有三项指控。(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驳回前首相夫人罗斯玛要求撤销太阳能舞弊案审判的申请,罗斯玛须就涉及砂拉越369所郊区学校总值12亿5000万令吉的太阳能项目舞弊案进行自辩。

根据媒体获得的法庭文件,罗斯玛提出的撤销裁决申请是围绕在前联邦法院法官哥巴斯里南担任本案件副检察司的委任函的有效性。

罗斯玛昨天通过其法律团队Tetuan Akberdin & Co,向高庭提交两份独立的宣誓书,以作为支撑文件。

69岁的罗斯玛还希望,如果法庭判定审判有误,则撤销她所有三项指控。

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玛兰于周二进行本案的案件管理程序,他是本案的承审法官。

上诉庭于4月8日批准了罗斯玛的请求,内容是要求取得哥巴斯里南委任函副本,在控方同意将副本交给辩方后,罗斯玛提出了上述申请。

去年8月19日,高庭驳回罗斯玛要求取得哥巴斯里南委任函副本的请求后,后者将此带上上诉庭。

该委任函的日期不是2018年11月15日或之前,也就是罗斯玛被控上庭之日,另也没有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的签名。

相反,这封委任函的日期是去年7月8日,由现任总检察长依德鲁斯哈伦签署。

2021年2月18日,法官莫哈末再尼谕令罗斯玛就三项腐败指控为自己辩护,并择定在6月9日、10日、15日、16日、17日、22日、23日以及7月12日和15日这九天内,听取罗斯玛的证词和其他辩护证人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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