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涉境外电信诈骗在中国被判刑 再引发“被送中”争论


在2016年,中国与西班牙警方合作,展开代号“长城行动”,在西班亚马德里及巴塞隆纳等地逮捕了237名嫌犯,其中台湾籍嫌犯218名,涉案金额达约1.2亿元人民币(1840万美元)。(图:欧新社)

根据中国媒体报道,29名涉及电信诈骗、在2016年后陆续由西班牙押解到大陆的29名台湾人,周四(12月31日)被裁定“诈骗”成立,分别判处4年半至14年徒刑,并处以罚款。

据报道,由于被西班牙引渡到中国的台湾籍嫌犯高达200多人,此次判决只是开始。

台湾大陆委员会(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同日表示,台湾还在持续了解相关案情。但对于跨境电信诈骗犯罪案件的处理,台湾主张应透过各方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并将涉案台人带回台湾依法侦讯及审判。

北京市一当地法院称,台湾籍被告在2016年6月至12月于西班牙组建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路技术手段,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及公安局人员,先后骗取14人共人民币617万元。

根据当年媒体报道,此事发生在2016年,当时中国公安调查发现,在西班牙境内有电信网路诈骗据点,目标针对中国民众。因此,中国与西班牙警方合作,展开代号“长城行动”,在西班亚马德里及巴塞隆纳等地逮捕了237名嫌犯,其中台湾籍嫌犯218名,涉案金额达约1.2亿元人民币(1840万美元)。

中国并于2017年1月,依据2005年与西班签署的引渡条约,向西班牙外交部递交引渡请求书,经过2年多庭审程序,西班牙国家法院同意将全部嫌犯,包含台籍嫌犯陆续引渡到中国,引起台湾政府抗议。

2018年5月,当西班牙开始将台籍嫌犯引渡到中国时,台湾外交部曾表达严正关切与强烈遗憾。同时,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公署(OHCHR)当时也称,这些被遣送的嫌犯遭控诈欺,在中国可能有遭酷刑、不当对待或遭判死刑的危险,呼吁西班牙政府停止将台湾籍、中国籍人士涉案人士引渡中国。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公私财物,重者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最高刑罚并不涉及死刑。

2019年6月,西班牙继续引渡94名台籍嫌犯至中国审判。当时,台湾驻西班牙代表处发表声明,指出西班牙在2019年初质疑被中国通缉的加拿大人是否会在中国受到公平待遇,但现在却将台人引渡至中国,立场矛盾。

不过,中国国台办则回应称,中国“将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受到两岸同胞的肯定与认同,中国绝不容许任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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