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马发展公司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表明,一马发展公司和Aabar投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Aabar BVI)在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TRX)项目上的交易,是在首相署的指示及年轻富商刘特佐的批准下完成。
他揭露,这项交易的完成,是首相署与刘特佐携手打造的“马戏表演”。
在今日的审讯中,辩方律师旺艾祖丁针对前一马发展公司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拉离职前所发生的事件,对沙鲁进行盘问。
沙鲁的继任者是莫哈末哈占,后者是由纳吉和刘特佐所推荐。
旺艾祖丁也针对一马发展公司和Aabar投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Aabar BVI)在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TRX)项目上的交易进行盘问。
沙鲁指出,他对这项交易并不知情,并指该交易是根据首相署的指示,以及刘特佐的批准下完成。
“我想澄清,没有迹象表明这是一马发展公司的想法。提出时间表是我的主意,那不是正确的。”
“首相署通过电邮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时间表和内容。”
沙鲁说,这些指示来自刘特佐,他声称自己是纳吉的密友。
“这是首相署的一场马戏表演,我们通过笔记和刘特佐的谈话要点来接收指示。”
沙鲁也声称,由于首相署的参与,因此没必要按照正常惯例签署双方的谅解备忘录。
旺艾祖丁:在签署合资协议之前,是否应该先签署谅解备忘录?
沙鲁:没有必要。我以首席执行员的身份参与,但细节是由首相署和高盛集团所提出。
沙鲁:阿兹林给出一个时间表。对我来说,这是政府间的举动。
阿兹林是纳吉已故首席机要秘书,以及首相署经济组主任,负责监督一马发展公司事务。
庭上也展示一马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在瑞士瑞意银行(BSI)的银行结单,沙鲁声称他不记得此事。
不过,他承认一些董事前往瑞士卢加诺开设银行户头,该户头曾用于存入30亿美元的一马发展公司资金。
沙鲁阐明,他和一马发展公司董事部都没有获得有关这笔资金的汇报,也没有批准该户头的签署人管理这笔资金。
根据当时一马发展公司的标准作业程序,此事无需获得批准。
哈占接替沙鲁担任一马发展公司首席执行员,并监督该公司与Aabar投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在敦拉萨国际贸易中心项目的交易。
哈占也参与筹集该项目融资所需的30亿美元债券。
Aabar投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并由刘特佐控制的空壳公司,而不是阿布扎比国际石油公司(IPIC)的子公司。
沙鲁是本案第9名控方证人,哈占将是下一名出庭供证的证人。
67岁的纳吉共面对4项滥权和21项洗黑钱控状,涉及一马发展公司的23亿令吉资金。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
控方指控纳吉与刘特佐串谋欺骗投资者。
案件将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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