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发展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拉指出,一马发展公司与阿布扎比国际石油公司(IPIC)在2012年的交易是一场骗局。
这项交易涉及为一马发展公司购买能源资产。
前首相纳吉涉及一马发展公司23亿令吉滥权和洗黑钱案今日续审。沙鲁在接受辩方律师旺艾祖丁盘问时,被问及这项交易是否被用作从一马发展公司和董事会挪用资金的工具。
沙鲁说:“起初我不相信,但现在回想起来,是的。”
他表示,他对这些交易并不知情,并交给刘特佐、前一马发展公司法律顾问卢爱璇、以及前一马发展公司财务长阿兹米负责。
“我是一马发展公司的一部分,但我个人没有参与准备工作。我相信他们的专业。”
他指出,这项交易的谈判涉及首相署,而一马发展公司只是根据指示行事。
“涉及高层,高盛集团与与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交涉。我没有参与其中,我没有直接接触。”
“我们只是接受指示。我们交由首相署和高盛集团进行谈判。”
一马发展公司向Aabar投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Aabar BVI)支付5亿7700万美元,该公司据称是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的子公司,但后来被揭露是一家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假公司,并由刘特佐控制。
这笔款项是为一马发展公司购买能源资产时,高盛集团协助发行17亿5000万美元债券的保证金,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为担保人。
沙鲁指出,刘特佐向他保证,这笔资金将返还给一马发展公司,最后却没有此事。
“我联络刘特佐并询问他这笔款项。他向我保证,这是一笔保证金,我们(一马发展公司)会取回这笔款项。”
旺艾祖丁询问沙鲁,他是否与刘特佐、卢爱璇、阿兹米等人共同挪用一马发展公司数百万令吉的犯罪计划。
沙鲁简短的回答:“我不同意。”
沙鲁是第9名证人,承审法官是柯林劳伦斯。
纳吉共面对4项滥权及21项洗黑钱罪名,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
案件于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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