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今日在SRC案被判罪成入狱12年,并罚款2亿1000万令吉,他说,今日的裁决不是世界末日。
他在SRC案裁决结束后,在记者会上说,他和辩护团队将永远抱着更好的希望,做更坏的打算。
“我对裁决感到非常失望,但在我们的法律程序中,高等法庭只是第一阶段,还有上诉庭和联邦法院。”
“我们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准备。今日的裁决不是世界末日。”
纳吉再次强调不曾要求索取42000万令吉。
他告诉媒体说,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今日在法庭判刑后再次发誓(sumpah laknat)。
此案在2019年4月开审,纳吉曾在法庭审讯时两次发誓(sumpah laknat)。
经过一天漫长的聆审,纳吉涉嫌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件罪名成立,并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宣判,监禁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
纳吉的7项控状,分别是3项刑事失信、3项洗黑钱以及一项滥权控状
法官纳兹兰裁决纳吉滥权罪,被判监禁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
至于3项刑事失信罪,法官则判处每一项失信监禁10年,同期执行。
不过,针对纳吉洗黑钱案,并无罚款。
纳吉闻判后,脸无表情。
纳吉现年67岁,他在2018年至2018年出任第6任首相,也是巫统北根国会议员。
他是我国首位被控上法庭的前政府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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