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East”无需特别准证 半岛电视:他们用新方法指证我们


《半岛电视台》台英文组执行董事吉尔说,电视台认为这不是可信的论点,他甚至认为这其实与当局设下的指南互相抵触。(图:欧新社)

《半岛电视台》(Al-Jazeera)反驳国家电影发展机构(Finas)指控,该机构指电视台没有准证在我国拍摄和播放有关不人道对待非法入境者的纪录片。

《半岛电视台》台英文组执行董事吉尔(Giles Trendle)通过该台推特说:“101 East”时事节目并不属于需要特别准证的影片类别。

“无法质疑我们新闻的完整性后,我们相信当局正在尝试用新方法包括指证我们没有合适准证。”

他说,电视台认为这不是可信的论点,他甚至认为这其实与当局设下的指南互相抵触。

国家电影发展机构于本周一指出,经调查发现《半岛电视台》没有取得影片制作执照和拍摄准证下,在我国实行限行令期间拍摄《大马在封锁期间的扣留行动》。

针对警方在《1981年大马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第22(1)条文下展开调查,该机构说,他们将全面配合。

《半岛新闻台》之前播放长达25分50秒的纪录片,内容是批评我国在处理新冠肺炎病毒时,对非法外劳的手法。

另外,通讯及多媒体部长赛夫丁20日透露,正检查《半岛电视台》,是否在拍摄”大马在封锁期间的扣留行动“纪录片前,曾获得国家电影发展机构(FINAS)所发出的准证。

赛夫丁说,这是因为每部在我国拍摄的电影和纪录片,相关公司或是制作组都需获得国家电影发展机构许可。

他说,该部也将透过新闻局去检查,国际媒体《半岛电视台》在我国运作的媒体证。

“对国家发展电影机构而言,这是简单的一件事,就看是否有执照。若有执照就没问题,但若没有执照就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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